立分鬮書契約字

林寶珠分家產於陳錢、陳澄波、陳耀棋。並留一筆土地給自己當養贍費。並說明陳新雕(陳錢次男)過繼給早逝的兒子陳昌,也分得一筆土地。

基本資訊

編號
ID7_04
分類
年代
1920
材質
尺寸
48.7×48cm
收藏者
陳澄波
典藏地
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(2016.12.3陳澄波家屬捐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