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6年4月,第二回臺陽美展正準備揭開序幕,然而在佈展期間卻發生大事——李石樵的《橫臥裸婦》一作因遭取締而被禁止展出!
展覽的「自我審查」或因觸怒當局而「被消失」等情況,反映出當時代的社會及政治局勢,且即便到了今日也時有所聞。
「裸女畫」作為西方學院繪畫的基礎訓練和畫題,在20世紀前半葉的臺灣(甚至是日本)都難以被大眾所理解與接納。然而自東京美術學校畢業的李石樵,並不甘於向保守的環境妥協,早在1935年第二號的《臺灣文藝》當中,他便畫了兩張裸女圖當作文章插圖。
其中又以搭配〈闇〉一文的裸女立像,直截了當地勾勒出女子的體態,可說是踩到了官方的地雷。或許也是如此,這幅插圖往後不再出現於《臺灣文藝》,而隔年預定展出的作品遭撤下,是否有可能在李石樵的預料之中呢?
《橫臥裸婦》遭取締只是個開始,李石樵的裸女畫爭議到了戰後仍舊延續,但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……
圖片來源:黃明政主編,《李石樵畫集第一集》,臺北:李石樵美術館,1996年,頁23。